欧盟游戏知识产权法
创始人
2024-12-28 08:25:34
0

一、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原因

建议你再去看看这本<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

作者:叶京生,董巧新著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ISBN:7542909665

内容提要:

本书以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世界贸易的关系,指出原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存在的不足,揭示了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制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详细介绍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基本内容及其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对一些有待进一步解决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作了探讨,充分展示了知识产权国际制度在日趋复杂的国际贸易关系中任重道远的使命。此外,本书还对世界贸易中常见的某些知识产权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和灰色市场问题作了介绍和分析,并列举了大量实际案例。

目录:

第一章知识产权及其对世界贸易的作用与影响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第三节知识产权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第二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二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主要国际公约

第三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国际协调的新发展

第四节原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三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

第一节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概述

第二节美国对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的影响

第三节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经过

第四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二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包括的其他公约条款

第三节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的防止与解决

第五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

第一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重要意义

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执行知识产权协议的承诺与努力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方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二节成员方的承诺与努力

第七章与贸易有关的若干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第一节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

第二节对未披露的信息的保护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

第四节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五节契约性许可中的限制竞争问题

第八章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平行进口与灰色市场销售

第一节专利商品的平行进口

第二节商标平行进口与灰色市场销售

第三节美国商标平行进口的典型案例

第四节版权平行进口

第九章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

第一节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我国的专利制度

第三节我国的商标制度

第四节我国的著作权制度

第五节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制度

第六节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其他法律法规

第七节我国知识产权的民事诉讼程序及救济

第八节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程序

第九节我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

附录一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附录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附录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附录四世界版权公约

附录五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及对策

中国经济崛起,中国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中国制造”已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同时,中国于2 00 1年正式成为WTO成员,全面履行加入WTO时的承诺,将承担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权利与义务,全面执行TR IPS协议,保护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为实现GATT和WTO致力于各国削减关税及取消歧视待遇和其他贸易障碍,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而努力。但GATT和WT0的工作侧重于各国削减关税的谈判及贯彻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对国际贸易中大量存在的非关税壁垒并没有完全限制。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及权利滥用等问题不但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一大障碍,也成为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的一大制约因素。

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限制了中国对外贸

易的拓展2004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又一个快速增长年,在2002年增长2118%、2003年增长3711%的基础上, 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了3517%。进出口总额首次超过10000亿美元,达到11548亿美元,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从2003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年度进出口增量在2002年超过1000亿美元、2003年超过2000亿美元的基础上,超过了300O亿美元。 [1]

以上数据反映了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态势,但同时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消息此起彼伏,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焦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日益密切。因此,各国在大力鼓励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十分关注出口商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在一些企业看来已成为不可触摸的禁区,而在一般民众眼里,则成为一种垄断,一种现代文明下的“弱肉强食”。但是,不管怎样,国内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蒙受经济、名誉双重损失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重视“知识产权”的警钟已在我们耳边敲响。

当中国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却给我们亮起了红灯。2005年1月,中国步入WTO后保护期不久,国际巨头英特尔起诉中国某企业生产的语音卡侵犯其专利,间隔不久日本三洋开始了与深圳比亚迪关于电池专利的纠纷。在2月,美国电子娱乐协会( ESA)向美国商务代表提交了一份来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International IntelllectualProperly A lliance简称IIPA)的报告指出:中国与马来西亚、俄罗斯一道成为全球游戏软件盗版最为严重的三个国家。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伪正版制造地,消费国和输出国。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专利大国的知识产权压力已经对中国构筑了一道高高的门槛。通过知识产权来打压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使中国企业进入一种国际化的怪圈循环:生产———跨国公司专利限制———巨额专利许可费以及侵权费的支付———再生产。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影响中国企业全球化过程,是因为中国企业缺乏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必须支付的巨额专利费用,或者因为知识产权诉讼所产生的巨额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各种成本,使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降低,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生产也受到影响。在微观层面,知识产权壁垒通过企业付出巨额专利使用费以及侵权费用,降低其产品市场竞争力,减少市场份额并压缩了利润空间,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短期效应;而从长期来看,由于企业利润降低而减少的资本积累将导致企业对技术研发投入的不足,无法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这在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将使企业不可避免地走上绝境。在宏观层面,整个相关产业将会因为知识产权壁垒而在短期内减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在以市场为命脉的营销时代,该产业将无法抵制因为市场缩小而导致的产业萎缩,如果这种局面持续较长时间,产业将最终在竞争中消亡。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国际经济主权以及未来中国科技的世界地位问题都产生重大影响。毫无疑问,在全球经济进入产业结构重构的时代,缺乏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将无力改变自己处在产业链末端和价值链下游的不利局面,在全球化中受制于别人。

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分析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也就是人们对白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力。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 [2]在知识产权可以独立成为交易的客体时,国际贸易中其他的交易行为都与知识产权有关。

它不仅自身可以作为贸易的客体,即所谓的知识产权贸易,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的载体———商品,以及服务贸易的载体———无形资产都与知识产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3]

在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影响上,人们普遍认为: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越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高。他们认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中技术、知识、资本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转让额也不断上升,平均每5年翻一番, GATT研究报告中亦称世界贸易中有2%(即近800亿美元)属于假冒和仿制贸易。严重的侵权行为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各国的贸易利益与知识产权保护息息相关。 [4]我们认为,知识产权及与知识产权相关商品或服务贸易增长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但这与知识产权保护是否有必然联系还有待于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业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似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目的不是保护知识产权本身,而是激励创新,维护社会公平,进而推动社会经济全面进步。恰恰是在达到上述目的方面,片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可能步入误区,反而不利于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

(一)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

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通常被其赞成者誉之为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进步动力。然而,创新的根本动力来自竞争,而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一种垄断,垄断能够向创新提供奖励,但同样能够激励昔日的创新者依靠垄断获取高额收益,从而削弱技术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大,昔日创新者的垄断收益越高,进一步创新的动机趋向削弱。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现代金融市场上,一种创新金融工具一旦问世,其他金融机构就会立刻模仿跟进,但金融创新的节奏并未因此而放慢。软件、计算机和半导体行业是当前技术创新最集中的行业,但这几个行业在昔日专利保护相当薄弱的时候技术创新速度并不慢,目前使用的决定性的技术创新很多都是那时开发的。然而,上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法院裁决加强保护软件专利权后,软件开发反而缺乏创意了,因为获得了垄断权的软件企业只需要开发升级换代产品就可以获取丰厚利润。消费者得到的不再是全新的软件,而只是某个软件的第几个版本而已。不少研究结果表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未改变创新的数量,只是改变了创新的方向。

(二)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激励企业的道德

风险知识产权运用得当可以打击竞争对手,保护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地位。但是,在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剧的环境中,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遏制竞争对手,企业有着强烈的动机利用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给竞争对手设置障碍,自己不从事创新,也不允许竞争对手从事创新而赢得竞争优势。有些市场主体的做法更是纯属讹诈,如层出不穷的商标抢注事件,甚至西门子这样世界驰名的大公司也未能免俗,其抢注海信商标的行为令意欲开拓欧洲市场的海信公司,几乎被拒之德国市场门外而根本没有机会参与竞争。对于中国大多数企业而言,我们的企业的竞争力还很弱,加之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影响,使得我们只能在国有技术上缓慢地更新和创造,或违规窃取他国的知识产权而获得发展。

(三)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会恶化创新

的条件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迫使创新者不是把主要精力用于创新,而是用于避免踏上“侵权”的地雷。美国专利项目设置越来越细,过去人们为每份新软件设置专利,现在却几乎为每一条编码设置专利。这样做表面上有利于保护发明者利益,实际上极大地阻碍了整体技术的创新。因为这样一来,无论谁想在软件领域有所建树,他都要考虑所做出的软件中使用的编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现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在资金,尤其是在技术方面本应该得到发达国家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才能更快地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提高了我国引进技术的实际成本,另一方面还增加了企业在自主知识创新过程中的心里负担,总是担心“侵权”而畏缩不前,阻碍了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的进程。

(四)发达国家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来攫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发达国家拥有知识优势,他们就会利用知识产权的特性,结合国际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壁垒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和报复性 [5]特点掠夺发展中国家。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大大提高了标准的技术难度,使被动接受标准的发展中国家要支付高额的使用费才能达到相关标准。这种技术标准在知识产权的掩护下显得合理合法,使企业极少去考虑这种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否具有合理性。譬如,美国就可以利用知识产权报复性特征来保护自己,打击对手。报复性主要指一些国家利用本国国内贸易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充分影响正常贸易为由对其他国家进行报复。其中以美国的超级301条款和337条款最具代表性。美国国内贸易法中的超级301条款规定,美国将对认为对美实施不公平贸易做法的国家进行报复,其中不公平贸易做法包括美国认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充分的做法。报复措施包括对进口商品提高关税或采取进口限制,对有关国家服务征税或进行限制,直至终止两国签订的贸易条约。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337条,目前是1994年修订的1988年综合贸易法案中的第1337节,此条款又称不公平贸易做法条款,主要对外国厂商输入美国的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产品进行管制。如果337条款调查成立,出口商的产品将可能被永久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

(五)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利益转移问题

知识产权的主要持有人是现代产业,而现代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大多数企业销售市场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由此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者并不完全重叠。受益者是企业,销售地政府则需要为此付出较高的执行成本,而受益企业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未必都由支付执行成本的销售地政府获得,从而产生了利益转移问题。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上述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但在国际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机制。而众所周知的是,在我国主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最有力、从中受益最多的是那些西方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同时享受了高于内资企业的税收待遇,其偷漏税现象也相当严重。假如没有其他配套措施,强化令他们受益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等于是造成有利于跨国公司母国的利益转移。

三、中国直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的应对

之策知识产权壁垒形式复杂多样,在国际贸易中的活动领域逐渐扩大,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对有关国家进出口贸易影响也逐步加深。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知识产权技术,也需要鼓励出口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在发展贸易的同时,必然会遭遇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壁垒。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壁垒,我国应采取不同的对策。

(一)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是我国市

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利用知识产权的主战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国公司针对我国提出的5年计划大量申请专利,在我国很多产业的未来发展领域设置了专利陷阱,封杀了我国企业自主开发技术,控制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对此,我国企业及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及民族工业受到的危机与挑战,真正树立起知识产权意识。既重视外国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实施专利权部署战略。我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迫切需要,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 [6]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国企业而言,许多企业由于忽视技术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方面的运用,许多产品技术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这种状况只有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进步运行机制、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策略性运用,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缺陷,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国企业面临

的知识产权壁垒困境,从根本上说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结果。因此,企业应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认识到在世界市场全球化的条件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企业间,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合作,以联合开发、联合投入、联合保护等形式来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共享。企业应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国家也应选择战略性产业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开发。

(三)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我国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消极对待知识产权纠纷的态度,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有不少中国企业,自身并没有侵权行为,但由于害怕诉讼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常常放弃应诉的机会,白白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而有过侵权行为的企业,也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消极应诉而支付超过正常水平的侵权费用;同时,我国企业界还应注重商会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参与广泛的企业联盟,这样将有利于增强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支持的力量。

(四)深入了解研究国际规则及主要国家知识

产权法的立法及实践。我国是WTO成员,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时应注意WTO, TR IPS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同时对主要贸易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实践也应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规定、立法趋势及法院的判例,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识产权壁垒。如对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要把握当前主要贸易国所采取的原则。如果对象国采用地域性原则,企业在进行外贸活动时,应特别注意知识产权问题。

引进专利技术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作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合同中应明确许可的性质,如是独占许可,应在合同中规定,将来如有第二方擅自进口专利产品,应由技术供方负责与侵权第三方进行交涉,同时应注意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如需向区域外存在平行专利的第三国出口,应经过进口国专利权人的同意,才能将产品出口到该国。从事进口业务的外贸经营者,应注意进口的货物是否侵犯本国专利权人的权利。如进口产品在国内存在有效的专利权,应在取得本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后,方可从事该产品的进口。对某些外国企业运用事实标准中包含的知识产权设置壁垒,垄断市场的行为,国内企业可联合起来进行抵制,或将其诉诸法院解决,必要时可申请国家启动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对外国技术壁垒进行调查。对一些国家运用国内法案以知识产权为借口对外国产品进行打击报复行为,可采取反报复措施,或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

此外,我国应加强对TR IPS规则的研究,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TR IPS协议规定对出口货物可以进行知识产权检查,而对进口货物进行知识产权检查是TR IPS规定的最低标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科技整体水平落后,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处于不利地位。我国只需达到TR IPS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做到既遵循该标准,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国家利益。为此我国应将主要精力限定在进口审查上,出口检查可以取消,这样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又符合TR IPS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有利于提高海关行政效率,防止外国不法商

人借此阻止我国产品出口。

(五)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管理。目前,企业间甚至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中国企业将会越来越多遭遇国际企业的竞争,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对外贸易限制会更加严重情况下,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视,那么中国企业将会因为失掉“知识产权人才”而失掉企业未来发展所需的市场。

总之,面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我们只有将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积极申请专利、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等措施,才能让我国企业免受切肤之痛,并让知识产权这把双刃剑为中国自身所用。为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与宣传,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增强我国科技、经济竞争能力,更好地参与并在国际竞争中胜出。

同时我们要认清发达国家倡导的所谓“贸易自由化”,透彻地认识发达国家通过非关税壁垒中更加隐蔽,更具有报复性和更为霸道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来保护他们的国家利益。这样,我们才能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运用适当政策手段同他们作合理斗争,以达到维护我们自身的国家利益的目的。

二、现在法律有关于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吗

现在法律有关于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的。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方式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

国际社会目前对信息开发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技术方面的保护是我们接触较多的,例如我国大都采用的附带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盘、对软件拷贝或使用进行限制等技术措施等,但同时也给开发工作增加了负担,给用户使用带来不便。而法律方面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版权法来提供知识保护的。

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是坚不可摧的。尤其是计算机网络化的发展,使得诸如美国白宫及五角大楼等等一些机构的绝密数据库,频繁地成为电脑高手们一试身手的对象。但是可以看到的是,我们的法律这种电脑入侵事件却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而是如果没有造成其它的侵权行为,则并不违法。传统的知识保护体系中,违法与不违法的界限是进入行为或由此获取的资料是否是“个人使用”。但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诸如“黑客”这样的人物,是有可能通过网络接触到那些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数据的,此时哪怕仅仅是“个人使用”恐怕也并不是件有益的事。“个人使用”概念的区别变得更为困难。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技术保护不足以根本保护网络知识产权,还更需要法律保护的帮助。在美国,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由来已久。1789年开始实施的《宪法》第一章第八条第八款指出,国会有权“保障著作家和发明人对各自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的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此后,美国又先后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法》和《软件专利》。为了全面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各项义务,1994年12月8日美国政府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网上知识的保护是通过版权法来进行的。在原有体系中,从技术角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本身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单纯地对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解除一般并不违法。即只要有足够的技术手段,能够进入网络中那些绝密数据库并进行浏览是不违法的。除司法保护,美国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保护网络知识产权。

日本在网络只是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强大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络侵权行为严格打击和取缔,同时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有力的打击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欧洲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源地,20世纪70年代起,伴随着欧洲国际商品贸易不断扩大和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欧洲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今天,在欧盟若干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的“欧洲”权利制度,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协调和统一已经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

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都面临着修改、调整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以适应现代技术的发展。许多国家、地区和有关组织也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如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了《版权条约》和《录音制品条约》;美国1998年通过了《数字千年著作权法》;欧盟颁布了《信息社会版权指令》。

我国也在把握时机,立足本国国情并努力与国际接轨,寻求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为越来越繁荣的网络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国于2001年修改了《著作权法》。2005年,首次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建设“创新国家”,以及将打击侵权盗版的剑锋直戳网络领域。国务院在2006年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且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党的十七大报告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措施,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些信息都表明了我国想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

三、欧盟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是什么

欧盟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是:

1、效益价值。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知识产权法通过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在保障个人利益的同时增加社会效益。因此,效益是知识产权法首要的价值追求。

2、自由价值。通常意义上法的自由价值,指的是人身自由,而知识产权法中的自由更多指的是创造的自由,即权利人可以自由的创作,可以自由的享有智力成果。

3、秩序价值。形成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法的重要价值目标,知识产权法通过调整在智力成果创作、确认、利用、管理、保护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协调智力成果创造者、使用者、传播者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预防社会冲突和矛盾发生,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和谐。

4、公平价值。公平是法的基本价值,即法律要通过利益平衡实现社会公正。具体到知识产权法而言,一方面,为了激发人们智力创造的积极性,确立了知识产权制度,赋予权利人一定的独占权;另一方面,为了鼓励知识和技术传播,对知识产权的垄断设定了一定的限制,例如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从而体现法律的公平价值。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10000点圣导加点,3200... 大家好,关于10000点圣导加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32...
90剑魂太刀加点,dnf70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90剑魂太刀加点,以及dnf70版本剑魂太刀出血流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
85版本女气功加点,女气功主c...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85版本女气功加点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女气功主cto加点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
2觉纯奶加点,奶神木怎么加点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2觉纯奶加点,以及奶神木怎么加点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
趣味知识问答游戏微信制作 一、教你如何设置微信公众号实现答题功能现在答题活动越来越流行了,一些主流的APP都开始策划答题领奖励...
女性生理期知识科普游戏中心 一、游戏知识科普(2):游戏界有哪些权威大奖电子游戏,很早就被人们公认为是继绘画、雕刻、建筑、音乐、...
能长知识的休闲游戏有哪些 一、长知识的大型单机游戏游戏以娱乐为主,只能作为学知识的引子;长知识的是书籍,建议闲暇时间多看看书!...
能学音乐知识的音乐游戏 一、小学音乐课堂上有什么有趣的游戏小学音乐课堂上有趣的游戏示例如下:1、小学音乐课堂里的节奏游戏结合...
哪些游戏带有生存知识点 一、橙光游戏《你是传奇》一些小知识点橙光游戏《你是传奇》一些小知识点不知如何解决,为此小编给大家收集...
冒险家游戏百科知识 一、在线提问:DNF游戏问题chrp_001助理二级(160)||我的知道|我的消息(0/1)|我的...